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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公司的钱被法人用于个人使用了,还能起诉公司吗?

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178

律师解析:

依《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实际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主张企业承担还款责任的,予以支持。但能证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外借款权限予以限制,或出借人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恶意串通,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除外。企业因上述情形不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依据民间借贷合同请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还款责任的,予以支持。因此,债权人应依上述规定确定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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