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生命   争取自由

救赎人生   公平正义

890562446.jpg

微信号:

13802025566


联系我们 在线服务

  咨询热线

13802025566/1380202559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吉通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27亿元,被立案查处,王增强主任依法介入,为金吉通老总担任辩护人。

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deanlvshi.com浏览数:2860

本站讯

日前,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官方发布了金吉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立案查处的信息。案发后,得安所王增强主任团队接受主要嫌疑人委托,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是王增强主任在继办理卓远非法集资案、硕华非法集资案、盛华非法集资案、天凯非法集资案、活立木非法集资案、方舟非法集资案等重特大非法集资案后,再次担任特大集资案辩护人,充分显示了业界对王增强主任的肯定。

一、辩护律师

    王增强,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增强律师[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13802025566、微信:13802025566,王增强律师系天津电视台新说法法律服务形象大使;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入刊法律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之当代刑辩大律师、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师实录》等书刊;青海省民和一中“满香助学基金”创立人;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增强奖教金创立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河北工业大学法律学院兼职教授;领衔的团队代理了举国震惊的天津港爆炸案,E租宝等公司重大非法集资案,公安局长、政协副主席、人大副主任、国企老总、医院院长等大量贪污受贿挪用案;走私废物、皮毛、汽车、柴油、牛肉、塑料、汽车膜、红酒、玉石等各类走私大案;累计案值数十亿元的数十起诈骗案;多地涉黑犯罪等大量重大案件。)

二、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侦查

    2014.12.26 来源: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官方网站

    2014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正式对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正式对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依法立案侦查。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案赃款的追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同时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将金吉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的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二十万元以上,或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追诉标准的,均为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凡能够在2015年1月31日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并退回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对拒不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也不退缴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之规定,对煽动、蛊惑、幕后操纵他人借上访之名从事非法活动,或进行打砸抢烧等犯罪活动的上述人员,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LINK

友情链接:


手机:13802025566   13802025599

传真:022-27253350

邮箱:deanlvshi@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北城街与城厢东路交口得安律师楼(城厢嘉园3号)

Copyright © 2017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