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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受害人:王增强主任受邀介入某公司8亿余元非法集资案,担任投资人的法律顾问,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集资诈骗受害人:王增强主任受邀介入某公司8亿余元非法集资案,担任投资人的法律顾问,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站讯 日前,天津、河北、陕西等地全国范围内集中爆发非法集资类案件,各大媒体纷纷进行报道、转载。天津某公司以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揽资金达6371余人次,涉案金额约8.423亿元。该案重大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造成大量投资人损失惨重,后被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受害人安某及其亲属聘请王增强主任作为其法律顾问。王增强主任继担任天凯、方舟、盛华、卓远、金吉通等公司上百亿元非法集资大案辩护人后,再次介入特大非法集资案件,利用其对犯罪嫌疑人思维角度的熟知,从投资人角度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支持,最大程度的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一、辩护律师 王增强,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13802025566;微信号:13802025566 王增强律师简介:王增强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天津市南开区十四届政协委员;天津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天津电视台法眼大法庭点评嘉宾;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入刊《中华儿女》、《聚焦中国梦》、《今日中国》之访谈;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师实录》;入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年鉴》名律访谈;入选法律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之当代刑辩大律师;青海省民和县满香助学金创立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考入检察机关,后到高校任教,现为专职律师,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蓟县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经营案、e租宝700亿元非法集资案、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大量处级、厅局级官员贪污受贿案、数十起无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卫视、泥人张与喜洋洋纠纷等数百起重大、有影响力案件。
二﹑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2010年至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庞某等人利用天津某公司以2.9%至60%不等的高息回报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期限为三个月至三年的投资理财协议,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揽资金达6000余人次,涉案金额约8亿余元,分别用于公司境外炒汇、投资国际股票市场、农业项目投资及黄金投资等。 三、代理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 2.提出对本案查证的具体内容,以及遗漏证据查证的要求; 3.提出追查资产去向的要求,以及查询遗漏的资产; 4.提出追缴、扣押涉案资产的要求,以及追缴遗漏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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