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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强主任担任天津市多名高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王增强主任担任天津市多名高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人 本站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及人民网、中新网发布、报道了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某等多名官员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的案件,我所王增强主任接受委托为多名嫌疑人担任辩护人,充分显示了业界对王增强主任的肯定。王增强主任专研刑事犯罪案件,成功承办了大量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有大量取保候审、撤案、不起诉、无罪、缓刑、免予处罚、轻判、改判、枪下留人真实案例。因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出色的辩护能力,深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好评和信赖,许多在押职务犯罪被告人家属慕名而来,委托王增强主任作为辩护人。
一、辩护律师 王增强,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联系电话:18622761981;微信号:18622761981 王增强律师简介:王增强主任系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天津市南开区十四届政协委员;天津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天津电视台法眼大法庭点评嘉宾;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入刊《中华儿女》、《聚焦中国梦》、《今日中国》之访谈;入刊法律出版社《天平上博弈-42位知名律师实录》;入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年鉴》名律访谈;入选法律出版社《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之当代刑辩大律师;青海省民和县满香助学金创立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考入检察机关,后到高校任教,现为专职律师,先后代理天津港特大爆炸案、蓟县特大大火案、瘦肉精非法经营案、e租宝700亿元非法集资案、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大量处级、厅局级官员贪污受贿案、数十起无罪案件以及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湖南卫视、泥人张与喜洋洋纠纷等数百起重大、有影响力案件。
二、相关报道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河东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基刚等被立案侦查 2014/10/10 9:16:00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基刚(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0日电: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10月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事业部党委书记刘柏廷(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党委书记李传继(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案件法院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基刚(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健、副总经理邓锐、副总会计师郭辉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案件法院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群先(正处级)、书记王庆刚(正处级)、副院长刘宝春(副处级)等10人以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众元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郝荣杰(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基刚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14-10-11 11:53 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基刚(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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