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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于2012年3月26日对王增强律师的事迹进行了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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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报》于2012年3月26日对王增强律师的事迹进行了专访报道:
  
  王增强自执业以来专职从事刑辩业务。他认为,多数犯罪是偶然的,没有人天生十恶不赦,应以正常的心态来对待犯罪的人——
  
  王增强,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执业以来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大学毕业后,王增强曾考入检察机关,当过大学教师,但他觉得安逸、平静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进入了富有挑战性的律师业。王增强毫不讳言地说,自己之所以对刑辩业务情有独钟,是因为非常享受刑事案件庭审中那种强烈的对抗感,以及辩护成功后莫大的成就感。同时,王增强认为,绝大多数犯罪是偶然的,没有人天生十恶不赦,即使是罪大恶极之人也有人性善良的一面,同态复仇改变不了已发生的悲剧,也不是现代文明所倡导的,应以正常的心态来对待犯罪的人,让他们在受到适当惩戒的同时也得到拯救。
  
  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律师往往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很多时候需要靠自身的智慧和勇气来化解。王增强曾代理过一起被当地定性为涉黑的案件。在这个案子中,被告人承包了一条城乡客运专线,但是专线上有很多黑客车运营,为了控制客源,这个人只要抓到黑车,就把司机打一顿。开始还只是拦大车,后来连小车也拦,抓到司机后,有的送到交通委,有的找对方要钱。检察机关根据以上事实指控此人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当地对这起案件非常重视,还特别成立了专案组。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也遇到了多重阻碍。申请会见,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案子是专案组在办,但专案组成员是谁却保密。王增强找不到人,只好到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在与门卫的交谈中了解到刑侦支队支队长的姓名。随后,王增强来到刑侦楼附近的一个邮局,把会见申请、会见手续、法律依据和自己的联系方式都写上了,然后给支队长发了三封同样的快递。第二天,王增强就接到了一位刑警打来的电话,告诉他会依法安排会见,让他先回天津等信儿。王增强根据来电显示记下了对方的电话,回津后,每天给那位警官发一条短信,告诉对方自己随时听从安排。但对方从来不回信,打电话也不接。就这样连着发了四天短信,到了第五天王增强还是没接到信儿,便买飞机票直接飞过去。到了刑侦局,还是没有人接待他,他就自己进了大楼,从一楼开始挨间办公室看,走到四楼他发现了一个装修设计庄重严肃的办公室,他认定这就是支队长的房间,刚好里面有个人在打电话,他就敲门进去了。王增强告诉屋内人自己是天津的律师。那人果然就是支队长,一听马上说:“不是让你等电话了吗?”王增强说:“你们承诺的是5天内安排,今天就是第5天。”结果,这位支队长转天就为王增强安排了会见。
  
  案子到了法院审理阶段,王增强提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符合几个特征,其中包括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经济特征,对一定地域或行业进行非法控制的特征,经常性的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的行为特征,组织者、领导者明确的组织特征等。而被告人只是在行业形成垄断,并且符合当地要求公交线路集约化管理的政策,并不具备以上特征,被告人的行为只是自力救济过当,不能认定是从事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王增强的辩护意见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他写了100多页的辩护词,把所有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关的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立法草案和相关案例全部集纳起来,还把重点标注出来提供给法院,法院把这些资料复印,分发给审委会委员,最后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该人的行为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终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
  
  身份证原来是“虚岁”
  
  王增强曾代理过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无罪案件。被告人小宇被指控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小宇是纠集者,但不是致死者。小宇和另一方纠集者都在津南区一家企业打工,在吃饭时因为抢凳子发生矛盾,为泄愤,他找了几个老乡,通知对方晚上打一架。当晚,小宇这方只来了一人助阵,对方却来了十几个人。小宇一看对方人多,说:“不行别打了,咱们单挑吧。”小宇主动让对方打了几下,然后说事情了了。就在这时,小宇的老乡和对方的一个人打了起来,因打不过对方,就拔刀把对方捅死了。
  
  王增强接案后经查发现,小宇的户口本、身份证都显示他的年龄已经过了16岁。根据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被告人要对所有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被告人只对8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责任。可是,小宇的哥哥拿着自己和小宇两个人的身份证到律师所办理委托手续。王增强一看就发现了问题,两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只差10个月,其中肯定有一人的生日是错的。王增强就让小宇的哥哥打电话问父母,一问才知,小宇的身份证上写的是阴历生日,而且年份写大了一岁。小宇的父亲解释说,当时因为小宇想出来打工,所以办身份证时虚报了年龄。
  
  王增强开始着手查小宇的真实生日。从当地计生办电脑系统中,王增强发现小宇的登记年龄确实比身份证上小一岁,于是赶紧打印出来,请计生委盖章后提供给法院,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法院工作人员专程来到小宇老家河北省邯郸市的派出所,未料小宇的户口是新上的,户口上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一致,根本没有底档。
  
  由于王增强调取的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明小宇年龄的证据都不一样,法院最后也没有采信。但是法院接受了王增强的辩护意见,指出小宇与哥哥的出生日期相差10个月有违自然规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推定小宇未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同年大年二十八,小宇重获自由。在接小宇出狱时,小宇的家人不停给王增强鞠躬。
  
  组织却未杀人的“死刑犯”
  
  王增强曾在某省代理过一起涉及四条人命的故意杀人案。这起案件的第一被告人蒋鹏十多年前因贩卖假币被判刑,刑满出狱后,为了谋生在一家货运站搞经营,向北京发货。蒋鹏江湖气息浓厚,为了挤走同时向北京发货的另一家货运站,指使手下阻挠对方经营,夜里拦对方的车、扎车胎、扔燃烧弹,使用了很多手段恐吓对方,但对方似乎并不买账。蒋鹏于是决定和对方摊牌。事发那天,他派人在对方的必经之路上撒了铁钉。车胎被扎后,有五个人从车上下来查看。在一旁埋伏的蒋鹏随即大喊一声“上”,他的手下便抄起家伙一拥而上,打死了对方四个人。案发后,当地给这起案件定的调子是恶势力犯罪。
  
  如果光看案情,很多人会觉得蒋鹏是个十足的恶棍,然而王增强在会见时发现他有很善良的一面。每次会见,他都会托王增强给两个女儿写信,教育孩子好好做人、好好学习,话语间饱含一个父亲的慈爱与温情。他也给妻子写信,在信中告诉妻子好好照顾老人、孩子,并让她给同案几个被告人的家属寄钱,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亲人的关心、对朋友的仗义。
  
  经过调查取证,王增强发现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并不是蒋鹏。他虽然去了现场,但刚一出手就被对方打伤了,是其他同案犯杀死了被害人。庭审辩论时,王增强提出蒋鹏虽然组织策划了犯罪,但后果超出了他的犯罪故意,是犯罪过限,谁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就该由谁承担责任,蒋鹏不应对死亡后果担责。一名被害人的母亲听了王增强的辩护异常气愤,从旁听席上站起来拿拐杖要打他。休庭后,很多人见老太太如此激动,都让王增强赶快走,但他没有走,而是走到老太太面前解释,告诉她自己是被告人蒋鹏的辩护人,必须履行职责,在法律的范围内帮助蒋鹏维护权益。与此同时,王增强还向老太太表达出自己对被害人及众家属的同情,最终获得了老太太的谅解。
  
  两审法院都采纳了王增强的辩护意见,认定蒋鹏的同案犯犯罪过限,蒋鹏的罪名从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致死)。但由于其中三个被害人的死都是一名未成年人所致,而未成年人又不能判死刑,蒋鹏又是本案的始作俑者,如不对其判处死刑,死者家属无法抚慰。最后,蒋鹏还是被判处极刑。从法院宣判到执行死刑,蒋鹏的心态一直非常平和。临走,他还不忘让王增强带话给女儿:“爸爸走到这一步是自作自受,你们不要学习爸爸!”
  
  变冷漠为愧疚
  
  王增强带领的团队平均一年要办理一百多起案子,同时在办的达到七十多件。他认为,刑辩律师在办案时的投入不单是法律层面的,还包括情感、道德层面的,特别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感方面的投入尤为突出。在维护他们利益的同时,王增强更希望他们在道德层面真心悔悟,重新做人。
  
  曾有一起杀人案,被告人小志是一名17岁的学生,他因女友不陪自己上课,并在向女友借钱时遭到拒绝而心存不满。案发当天早上,小志从父亲的摩托车里抽了半瓶汽油来到女友家,趁其不备从后面勒住其脖子,又用刀把女友的肚子划开,然后倒上汽油点燃。作案后,小志泰然自若地去学校上课,放学后回家做功课、吃晚饭,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经死者邻居报案,警方根据死者的通话记录找到了小志。
  
  类似的案件,王增强代理过不少,但小志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却令王增强为之愕然。一个少年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却没有掉下一滴眼泪,没表现出一丝悔意,更没有关心过刑期长短,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王增强为此很是心痛,严肃地告诉他:“你是未成年人,虽然你杀了人,法院不会判你死刑,但你必须反思你的行为,必须对被害人和她的家属从内心表示歉意、愧疚,一定要反思,别白呆看守所了,法律给你机会,希望一辈子不要再犯。”
  
  在小志羁押期间,他的母亲托王增强给孩子带了封信,并把信给王增强看了一遍,内容都是对小志的包容、体谅,竟然还说了些被害人的不是。王增强看信后,义正词严地告诉小志母亲:“这封信我带不了,没有你这么教育孩子的!你应该告诉孩子错在哪儿,而不是过多地迁就宽容,他杀了人都不认为自己有错,都不知道愧疚,这样的孩子太可怕了!”后来小志被法院判了15年有期徒刑,他的家长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60多万元。
  
  经过小志的父母和王增强的教育,小志终于认识到了错误,表露出悔悟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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