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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了,我该怎么办?

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285

律师解析:

依《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及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一般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不能按照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高额利息标准计算。因此,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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