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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配偶借款进行的经营、投资未直接参与是否就不需要对借款承担责任?

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141

律师解析:

依《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认定夫妻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 夫妻一方负债系用于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经营的;(2) 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投资,另一方虽未直接参与经营、投资但分享了经营、投资收益的;(3) 其他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因此,要综合上述因素来确定夫妻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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