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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方式借出的钱,欠款人不承认了怎么办?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153次
律师解析: 依《天津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并主张以现金形式完成交付,被告否认借贷事实发生的,应当根据债权凭证记载情况、当事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借贷金额的大小、资金来源、支付细节、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因此,债权人应加强证据保存意识以维护自身权益。 上一篇: 重新写的借据,本息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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