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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婚前个人欠款都属于个人债务吗?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29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即使是一方婚前借款,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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