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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同意老人再婚,威胁如果再婚就不赡养该怎么办?来源:天津安律师事务所作者:天津安律师事务所浏览数:90次
律师解析: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赡养父母亦为应尽的义务。 下一篇: 离婚时房屋价值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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